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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私購外匯境外買房被罰2497萬元

潘福達
2019年05月21日08:10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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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潘福達)昨天,國家外匯局通報了一批外匯違規案例。本次通報的17個外匯違規案例包括3起虛假轉口貿易付匯、1起違規辦理內保外貸、6起公司逃匯,1起個人分拆售付匯、5起個人非法或私自買賣外匯和1起個人分拆逃匯,時間跨度從2011年至2018年。

  近幾年來,為加強對外匯市場的監測,國家外匯局升級科技手段,通過建立多個監測系統如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服務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個人外匯監測系統,動態掌握外匯市場的資金流動情況。目前外匯局對外匯資金的總體監管原則主要是篩選線索、抓大放小進行核查、抓出典型違規案例予以處罰震懾。

  本次通報的5起銀行違規案例中,被罰銀行均是因為業務真實性背景審核不嚴造成。6家企業被通報的原因都是逃匯,其中最大的一筆罰單是廣州飏帆貿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期間使用虛假提單,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9285.8萬美元,被處以罰款3734萬元人民幣,且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在收到外匯局罰單的幾人中,罰金最大的一筆來自私自買賣外匯的浙江籍洪某。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某向他人賬戶支付3.12億元人民幣,私自購買外匯,用於在境外購買房產等,構成私自買賣外匯行為,被處以罰款2497萬元人民幣。外匯局同時對其實施“關注名單”管理,並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央行副行長、國家外匯局局長潘功勝近日公開表示,近年來我國在應對外匯市場波動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根據形勢變化將採取必要的逆周期調節措施,加強宏觀審慎管理。“我們完全有基礎、有信心、有能力,保持中國外匯市場穩定運行,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他說。

(責編:李棟、孫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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