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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牛旅游APP火車票捆綁銷售保險 不買就低速排隊

2020年01月13日08:14 |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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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要加速搶票?想買優惠票? 請先買保險

然而,搭售的保險價格是自行投保的三倍以上

隨著春運搶票大戰漸趨白熱化,一些第三方購票平台成了“搶票神器”,其搭售的“意外險”也再次進入大家的視線中。在嚴監管的背景下,部分購票平台將保險以一種可選擇的方式隱蔽在購票環節中,比如,將“保險搭售”變成贈送優惠大禮包的銷售手段,購票者必須選擇搭售保險,才可以享受最低折扣。

新快報記者實測發現,第三方平台所推薦的“搭售保險”性價比並不高,搭售保險不僅價格是單獨購買價的3倍以上,保障范圍還很雞肋。當前各類車票銷售中出現的搭售等不規范現象,也是在變相侵犯乘客選擇權的違法行為,在此提醒消費者,選擇購買符合自身保險保障規劃和實際需求的保險產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快報記者 劉威魁

調查

捆綁銷售很“霸王”,在途牛搶票買保險才能加速

近日,新快報記者下載數十款搶票軟件,發現在大部分第三方平台上,保險是可選項目,但部分軟件卻將“搭售保險”玩出了新花樣,購票者一不小心就會被“保險”。

以途牛旅游APP為例,保險成了購票者的搶票籌碼,買保險就能極速搶票,不買就是低速還要排隊。當記者使用途牛旅游APP試著去搶廣州南至深圳北的高鐵票時,待付款頁面的“出行保障”一欄中顯示“不購買(需排隊,出票慢)”。記者點開發現,該服務搭售的是一款交通意外保險,分為10元最高保額80萬元(優先出票)、20元最高保額100萬元(極速出票)、30元最高保額120萬元(極速出票)、不購買出行保障(有時需要排隊,出票較慢)四個選項,排隊順序由套餐金額決定。

不僅如此,途牛旅游APP默認搭售保險的情況依舊存在。當記者設定好站點范圍之后,該平台會優先推薦有“途牛快速預定”字眼的購票選項,點擊“買票”進入購票頁面並添加“乘客信息”后,購票頁面的“出行保障”一欄中已顯示“1份/人”,默認搭售一款保費為20元/人的交通意外險,並已默認勾選“已閱讀並同意《保險經濟委托合同及客戶告知書》。”

新快報記者致電途牛客服詢問搶票搭售保險一事,客服人員沒有正面回復,只是告訴記者,假如消費者不想購買保險,可在出票成功后、發車前致電客服協商退險。

此外,部分平台將保險作為贈送優惠的銷售手段,購票者必須選擇搭售保險,才可以享受最低折扣。以驢媽媽旅游APP為例,當記者試著購買廣州至北京的飛機票時,該平台會優先推薦包含有“40元出行優享包”的購票選項,默認搭售一款保費為40元/人的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可享受9.3折購票優惠,搭售折扣購票價為2220元。假如消費者選擇沒有搭售保險的購票選項,隻能全價購票,票價為2360元。

對此,驢媽媽旅游客服人員回應新快報記者稱,前台設定優惠票價必須綁定特惠出行包及保險,隻有選擇購買優惠包才能享受最低優惠票價,消費者可以在購票成功之后,再撥打客服電話,申請退掉所搭售的保險。

值得一提的是,新快報記者查詢上述航班所在的航空公司官網發現,無需任何搭售,購票者最低可享受9.2折購票優惠,票價僅為2165元,比驢媽媽旅游平台的最低優惠購票價還便宜了55元。

真相

同是100萬交通意外險,險企賣5.6元搭售要20元

購票時搭售的保險,乘客有沒有必要購買?新快報記者致電12306平台客服獲悉,火車票本身已經包含了道路運輸承運人責任險,該險由所在交通運輸單位投保,保額一般不低於30萬元。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雖然承運人責任險與交通意外險並不存在重復保險,但購票平台所搭售的意外保險性價比並不高,一是搭售價格是單獨購買價的3倍以上,二是保障范圍很雞肋。

以途牛旅游所搭售的交通意外險為例,20元保費最高保額100萬,每份險保單的保險期限僅為“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當次列車期間”。新快報記者從保險公司了解到,同為100萬元保額的交通意外險,保費隻需5.6元,就能承保由飛機、鐵路、輪船、汽車等意外導致身故/殘疾的保障,保險期限為一個星期;100萬意外保障保一年,也隻需68元。從風險保障的角度上講,買保障期限長、保障更為全面的綜合型意外險,要比“搭售保險”更為劃算。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曾發布的《互聯網消費捆綁搭售問題調查報告》指出,85.94%的被調查者認為捆綁搭售的並不是自己想要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除了被誤導或強制選擇,多數消費者不會主動選擇這些搭售的收費項目。該報告點名指出途牛旅游、驢媽媽旅游等8個平台存在涉嫌捆綁搭售問題,且涉嫌捆綁搭售問題全部集中在OTA平台的機票和火車票預訂項目。

為何第三方售票平台如此熱衷捆綁搭售?一位運輸行業的資深人士向新快報記者分析指出,鐵路公安有規定,代售火車票手續費不能超過五元,一些平台按票面價出售車票本身沒有盈利,隻能通過高價保險費等費用來做掩飾,變相收取手續費。

“以保險為例,銷售佣金一度超過90%,最高甚至超過95%,而多數網絡售票平台憑借其流量優勢,在和保險公司的合作中佔據優勢。”據保險業內人士透露,網絡售票平台銷售保險幾乎沒有成本,卻能獲取高佣金提成,誘惑太大。需額外提醒的是,一些購票平台對保險事項的約定不清,一旦出險,很可能造成日后的理賠糾紛。

律師說法

捆綁搭售 是變相侵犯選擇權

“默認勾選推薦的一些保險產品,通常未明確列明承保主體或代理銷售主體,未完整披露保險產品條款等相關重要信息,這種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權益。”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律師告訴新快報記者,當前各類車票銷售中出現的搭售等不規范現象,都是變相侵犯乘客選擇權的違法行為,承運人及銷售代理人應當維護旅客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禁止變相捆綁搭售。

事實上,保險捆綁銷售這類情況已是業內通行慣例,監管部門也曾屢次發聲禁止。如2019年1月1日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就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而違反此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銀保監會中介部日前也向部分保險機構下發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保險公司應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應在銷售流程的各個環節以清晰、簡潔的方式保障消費者實現真實的購買意願,默認勾選、捆綁銷售等行為被明令禁止。

針對當前各類銷售中出現的搭售等不規范行為,肖錦陽律師建議,消費者要選擇購買符合自身保險保障規劃和實際需求的保險產品,還要留意保險條款的限制條件,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特別是了解掌握保險產品的責任免除條款,以及投保地域、就醫、退保和特別約定中的限制條件等,以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責編:歐陽易佳、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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