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險精算規定落地 部分產品有望最多降價5%

未來,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保險在內的人身保險產品有望降價3%-5%銷售。2月6日,銀保監會發布《普通型人身保險精算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調整了部分保障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參數、提升了年金保險等長期儲蓄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標准。該新規將彌補行業沒有單獨精算制度的空白,同時,提升風險保障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下調相關產品費率,為消費者帶來切實的實惠。分析人士指出,在疫情面前,公眾的風險和保險意識普遍提高,此舉有助於提高公眾購買意願,提升行業產品開發和銷售積極性。
相比普通險此前沿用《關於下發有關精算規定的通知》(保監發〔1999〕90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規定》更注重推動風險保障類產品發展,同時也呈現出三項重要變化。其中,新規調整了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風險保障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參數。同時,《規定》也下調了年金保險、多數躉交保險產品定價的平均附加費用率上限,據監管測算,此類產品價格也將下降3%-5%。
和《關於下發有關精算規定的通知》規定相比,一些產品的平均附加費用率上限有所降低,例如躉交產品中,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預定附加費用率上限由20%降至18%。年金保險該數據也從10%降至8%。期繳產品中,年金保險的第一年、第三年及以后的預定附加費用率上限的下降幅度為5-10個百分點。此外,此次規定還提升了年金保險等長期儲蓄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標准,據測算,此類產品前幾年的最低現金價值將提升5%-10%。
為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謝遠濤解釋稱,提升年金保險等長期儲蓄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標准,等於提升了保險產品價值。一方面,保險消費者獲得實惠﹔另一方面,有利於衍生產品的發展。例如,保單抵押貸款,對於精准扶貧、鞏固扶貧成果有積極作用。同時,產品紅利帶來的市場紅利,有助於促進此類產品健康發展,規模化規范化經營,也有利於提高風險管控能力。
而對於上述變化,天風証券分析稱,上述規定可能導致法定准備金評估增提,對於評估假設激進的中小公司后續將構成限制。同時,“法定准備金”地位在提高,監管部門未來可能將法定准備金與產品監管挂鉤。而這在2019年已有先例,例如法定准備金覆蓋率高於120%的公司不得銷售4.025%的年金險。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也填補了幾項監管制度空白。其中包括補充了健康保險相關精算規定,新增對健康保險評估假設的相關要求﹔補充了保証續保產品相關精算規定,促進此類產品健康發展﹔適應當前市場快速變化,新增了“非平准保費”未到期責任准備金等相關要求。同時,《規定》首次加入“非平准保費”的內容,非平准保費即繳費期內的各期保費不同。其中要求保單年度末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不得低於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與保單年度末生存給付之和。
謝遠濤解釋稱,非平准保費也就是平時所稱的“非均衡保費”。通常產品設計出來,先計算躉交保費,這個金額是固定的,具體繳費方式方面,可以設計成自然保費或者均衡保費,如果是自然保費,隨著年齡增長,價格增長太快,所以往往設計成均衡保費形式。而對於期限較長的產品,中短期非均衡保費產品數量相對較多,不過從整個壽險市場來看,非均衡保費產品相對較少。
事實上,自2013年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工作啟動以來,銀保監會先后配套修訂了分紅險和萬能險精算規定,但普通險一直沒有單獨的精算制度。而此次出台的《規定》將與《分紅保險精算規定》《萬能保險精算規定》《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定》等共同構建涵蓋各類產品形態的、基本健全完善的精算制度體系。
天風証券表示,《規定》最重要的影響在於通過降低風險保障類產品成本,引導產品降價,將大力推動保障類產品銷售。同時通過后端准備金管控定價激進行為,有利於定價審慎的大型公司。另外,銀保監會正在積極推動重大疾病保險定義和發生率表修訂,研究出台意外傷害保險純風險發生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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