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地出台針對性舉措 幫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疫情發生后,中小微企業發展面臨著挑戰。一些行業生產性企業、零售企業、文旅行業等面臨無法復工、停滯不前的生產狀態,存在人工成本增加、房租成本增加、訂單違約、資金鏈斷裂、貸款到期等多方面問題。
為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全國多個省市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
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2月5日,北京出台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16條措施。通過停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為經營困難企業辦理延期納稅、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等辦法,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房租成本是中小微企業面臨的“痛點”之一。北京明確提出:中小微企業承租京內市及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於辦公用房的,給予2月份租金50%的減免。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由市區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
2月5日,黑龍江省也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意見,就給予企業財稅政策支持、穩定企業職工隊伍、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等方面提出14條舉措。其中,在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方面提出: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等業主(房東)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
2月3日,深圳市福田區推出的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11條也提出,福田區政府、區屬國有企業物業對符合條件租戶2020年1月減租金50%、2月租金全免,3月減租金50%。同時鼓勵福田區15家股份合作公司對租戶減免租金,支持商業街區、園區、綜合體業主減免租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北京出台的16條措施明確,通過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提高融資便捷性、優化融資擔保服務等辦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辦法包括: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其中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20%。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完善北京市企業續貸服務中心功能,加快建設企業首貸服務中心,持續提高中小微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佔比,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佔比提升20個百分點以上。
2月5日,浙江省制定出台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17條政策意見,從要素成本、財政稅收、金融保障、外貿出口等方面提供支持。在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方面,浙江提出,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因疫情面臨還款困難的企業,暫時續貸、減免利息。鼓勵金融機構利用央行支小再貸款政策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給予貼息性獎勵。
2月3日,山東濱州發布關於共同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12條措施。在運作好現有金融穩定資金的同時,濱州市財政再籌措資金3000萬元,設立中小企業應對疫情金融穩定基金,為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按時還貸、續貸提供過橋資金。對生產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的貸款,市、縣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
2月4日,重慶印發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20條政策措施,涵蓋資金支持、減稅降費、優化服務等多個方面。在強化資金支持方面,重慶要求,各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再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予以展期、續貸,出現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不超過基准利率50%的貸款貼息。
穩定職工隊伍、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
在各地的舉措中,均提出通過實施援企穩崗政策、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等辦法穩定企業職工隊伍、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
2月3日,上海市人社局推出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和培訓費補貼等四項舉措(簡稱“援企四條”)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此前,上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調整的例行時間是每年的4月1日。而在減負政策中,明確將該時間的起始日期改變為7月1日,這對於企業來說,是實實在在的紅利。據測算,預計當年度將為該市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01億元。
“援企四條”提出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首次出現“線上職業培訓”按規定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其次,培訓費用的補貼有所提高,過去補貼基本在80%左右,而此次則可享受95%的補貼。
北京16條強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准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1.2倍工資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黑龍江16條提出,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擴大以工代訓補貼范圍。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
深圳“福企”11條也規定,對有序組織員工復工復產、恢復經營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的員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實際支出社保金額的規模,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專項支持﹔對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招工難問題,幫助企業招工,恢復生產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專項支持。
“支持中小微企業,緩解疫情對企業的影響,財政政策是關鍵,加大減稅和支出力度,是確保疫情后,企業穩健發展的關鍵。”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陸續出台有利於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舉措,這將為企業贏得更多寶貴的生產自救時間,解除企業發展的后顧之憂,給大量暫時因疫情受困的中小微企業吃下“定心丸”。一系列減負政策為企業帶來了“春風”,對企業無疑是一針“強心劑”。
上海生物電子標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薛淵表示,“政府針對性的出台政策,讓我們看到了政府在抗疫救災時並沒有忘記民營企業,我們有信心有決心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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