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豐藥房荊門一門店違法遭曝光 宣傳茶飲方預防病毒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1日訊 (記者 徐自立 馬先震)近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援引了荊門晚報的報道,曝光了一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銷售偽劣防疫用品、利用疫情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等違法案件,並將各地查辦的部分案例集中曝光。
其中案例四為湖北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荊門蘇畈橋分店涉嫌利用肺炎疫情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案,該案的具體情況如下:
2020年1月29日,荊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專項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櫃台上懸挂寫有“預防呼吸道冠狀病毒茶飲方:玄參10g、金銀花15g、連翹15g、板藍根20g、天麥冬10g、羅漢果15g、葛根15g、甘草5g, 備注:1.系每劑為單個成人一天量;2.糖尿病人去羅漢果”字樣的招貼,但其不能提供此茶飲具有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功效的証明。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涉嫌利用肺炎疫情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1月29日,荊門市市場監管局對此立案查處。
天眼查資料顯示,湖北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是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豐藥房”,603939.SH)的全資子公司。益豐藥房前身為湖南益豐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6月20日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高毅,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等。2011年9月5日,經工商局核准登記,整體變更為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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