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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好車履遭投訴:低首付背后含高收費?

2020年03月24日07:13 |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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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20日電(付玉梅)“在花生好車分期4年買的車,算下來要付超過15萬,而車的指導價隻有10萬多,市面上甚至8萬就有了。首付雖然低,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利息太高了。”中新經緯記者經採訪了解,不少花生好車的車主都像秦先生一樣,簽完合同后才“后知后覺”,所謂的購車紅利背后另有玄機。

  不過,花生好車相關負責人在回應中新經緯客戶端時表示,平台是採用“以租代購”的模式,不存在利息一說。何為“以租代購”?消費者又都經歷了什麼?

  “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們是汽車融資租賃公司,以直租為核心業務,直租模式下,融資租賃公司購買車輛,車輛懸挂在融資租賃公司的名義下,然后出租給消費者(承租人),租賃期結束后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也就是‘以租代購’模式,不存在利息一說,隻有首付款和月租。”花生好車相關負責人在回應利息爭議時,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

  上述回復中提到的“以租代購”,正是近年汽車金融江湖興起的一股新勢力。以花生好車為例,消費者並非直接購車,而大多是通過“1+3”模式,即第1年只是租車,1年租賃期滿后,租金可抵車款,消費者可選擇直接支付尾款,或採用分3年36期的方式購車。

  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期內,車輛及車牌的所有權都歸商家,結清尾款后,車才能過戶給消費者。而這一點,大多數人一開始並不知情。

  “這不能怪消費者。雖然合同的確是租賃模式,但實際銷售的時候絕不提租賃,隻談分期付款,有很強的引導性。”秦先生向中新經緯記者表示。多名車主証實了這一點,其中一名車主反映,一開始隻以為是購車貸款,直到車輛有違章信息,花生好車一直催促去處理時,才知道車不在自己的名下。“如果我知道是租車,當時肯定不會答應。”

  事實上,相比4S店的分期付款,“以租代購”的模式門檻更低。以花生好車為例,平台提供“1成首付、零購置稅”等優惠,也給出了“最快當天提車”等承諾。

  不過,秦先生卻直言:“沒有那麼好的事,羊毛出在羊身上。”他向中新經緯記者算了一筆賬:自己自2018年2月起在花生好車陝西咸陽門店“租”了一台別克英朗2018款,首付1萬元,月供2800元,1年期滿后開始付車款,月供3000元,總計支付金額為15.16萬元。“而這台車的指導價隻有10萬多,市面上8萬左右就有了。”

  一名經核實是花生好車的員工在一條車主的投訴微博下留言:“‘以租代購’有其合適的人群,首付低,意味著貸款多,風險高肯定伴隨著利息高。又想首付低又不想利息高,可能嗎?外加客戶群體的征信,有些客戶能買到車就不錯了。”

  去年年底,秦先生莫名收到花生好車的催款電話。經調查發現,他的個人信息被用於為其他消費者作擔保,而對方逾期還款,因此“債”追到了他頭上。“已多次聯系花生好車且要求備案不再進行騷擾,當時花生(好車)也回復我說泄露客戶信息隱私是違法的,他們會嚴查,但是一直沒有給出一個說法。隨后,我還依然接到類似的催款電話,且態度極差。”

  收車方式存爭議,合同存“貓膩”

  由於車的所有權並不歸車主,因此花生好車也有權對逾期還款的車主進行收車處理。花生好車相關負責人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在車輛使用期間,用戶需要按月按時的正常繳納月租,如未及時繳納,會產生相應的逾期費用,同時對用戶的征信產生影響,花生好車會依據合同中相關規定進行收車處理。花生好車會多次發送繳費提醒,消費者還需及時關注並繳納費用,避免產生違約。”

  秦先生和中新經緯記者分享,如果因逾期被收車后,車主還需承擔很高的拖車費等費用。“因此很多人車被拖走后都直接不要了,之前繳納的3000元保証金也作廢。”此外,部分收車的方式也引來不少爭議,諸如花生好車“暴力收車”“濫用收車權”等投訴頻出。

  “因為還款日當天早上沒有還款,漏接了兩個他們的電話,他們就跑來我家裡吵著要收車。”來自甘肅的杜女士2017年8月在花生好車蘭州門店提了一輛東風風神AX 7,每月規定還款日是1日,期間一直按時還款。

  今年1月1日,杜女士和家人正忙著干農活,沒有帶手機。下午兩點左右,四個人突然沖進她家裡,說如果不給錢,就要把車開走。

  據杜女士介紹,由於直接通過當地線下門店提車,他們這2年來都是直接轉賬給花生好車業務員還款。而她所提供的截圖中,不少轉賬時間也都是在還款日下午。

  “我和家人都被嚇到了,我們沒有逾期。但他們竟然說追來的理由是因為當天是元旦,他們要放假。”

  在杜女士所提供的購車合同中,寫著“承租人同意,為處置租賃汽車,出租人有權進入任何租賃車輛可能所處的場所並予以取回。”因此,在她記憶裡當天來的人都非常“理直氣壯”。

  近期細看合同后,杜女士更加吃驚的是,上面顯示的車輛本金為1961.94元,利息為237.92元,合計每期費用為2199.86元。而另一份她已簽署的還款單中,自2017年10月1日起,每期需還2810元,她也一直以這個金額支付。“合同是提車前簽的,還款單是提完車后半個月才簽的。”在她追問花生好車員工為何兩個金額不一致時,對方表示:“不清楚,得問之前的人。”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一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在未告知消費者並且雙方就更改內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花生好車無權單方進行更改,消費者有權按照合同中約定情況履行。此外,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花生好車和消費者,消費者應將相應款項支付到花生好車公司賬戶而非其業務員的私人賬戶。

  “花生好車上述收費方式是非常不規范的,由於合同具有相對性,一旦產生爭議,消費者有可能面臨維權及舉証困難。為避免出現該情況,建議消費者在支付款項時應按照合同中所載明的銷售者賬戶進行支付,不要在沒有書面証據的情況下按照銷售人員的口頭指示即更改所支付的賬戶。”李一說。

  行業盼“以租代購”規范操作

  天眼查數據顯示,花生好車是成立於2015年6月的汽車新零售平台,運營主體為捷眾普惠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眾普惠”)。

  數據顯示,捷眾普惠於2015年11月在天津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5億美元。其中,花生好車香港有限公司HUASHENGHAOCHE HK LIMITED通過全資子公司天津花生好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捷眾普惠75%的股份,美通國際(香港)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持股25%。

  融資方面,花生好車現已完成B+輪融資。據天眼查,花生好車最新的一筆投資是在2018年11月,由凱欣資本領投,高盛、京東數科、峰瑞資本跟投的2.1億美元。此外,花生好車還於2015年獲得峰瑞資本3000萬美元的天使輪投資,2016年11月獲得京東數科的A輪投資,2017年獲得2筆數億元的戰略融資。

  據花生好車官網,其目前已在全國擁有25大中心庫、500余家線下直營門店、覆蓋400余座城市。

  不過,天眼查仍顯示,截至目前,捷眾普惠共有152條司法風險,其中“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就佔絕大多數。此外,其周邊風險顯示有275條,其中大多為分布全國各地的子公司出現經營異常,原因包括“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和“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等。

  事實上,以花生好車為代表的汽車融資租賃企業,正面臨著一個廣闊的行業發展空間。根據艾瑞咨詢發布的《2019年中國汽車融資租賃行業研究報告》,2018年我國汽車融資租賃的市場規模約為2255億元,預計未來三年的復合增速為20%左右﹔預計到2021年,汽車金融市場規模將達23217億元,汽車融資租賃市場規模將達3897億元。

  報告仍顯示,作為一種新型金融購車方式,汽車融資租賃以低門檻觸達到了現金流不足的購車用戶,同時也打開了尚未被開發的低線城市汽車市場。整體來看,盡管近兩年我國汽車銷量下滑嚴重,正處於消費升級階段且消費需求飆升的三四線城市和農村,汽車滲透率仍相對較低,汽車保有量不大,還有巨大的市場潛力有待開發。

  “汽車融資租賃模式正在日益滲透中國市場,而‘以租代購’作為其中的重要實施方式,行業亟需規范運作。至於企業的問題,一般主要集中在兩個關鍵點,第一,前期是否有欺騙客戶的行為?第二,后期收車是否涉及暴力等違法手段?”黃成偉表示。

  而要做到前期避免欺詐嫌疑,李一指出,企業盡到告知義務很重要。她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及第20條之規定,消費者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及服務的真實的情況,銷售者有義務就其銷售、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真實情況告知消費者。

  “以花生好車的客戶反映的情況為例,企業應在消費者與其達成交易前,告知消費者擬購買的‘以租代購’相關商品與服務的真實情況,即消費者所支付的款項究竟包含哪些內容,消費者究竟購買的是什麼。作為銷售者,花生好車不能僅為了更多地達成交易,即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作出不真實、不全面的陳述,更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否則,將存在構成欺詐的嫌疑。”李一表示。

  這也是黃成偉等不少業內人士的共同呼吁。黃成偉坦言:“我一直呼吁行業要主動告知客戶,但是很多企業還是不願意去做這些短期內無收益,甚至還會惹麻煩影響業務的行為。”

  黃成偉強調,在后期若客戶有逾期還款等行為,企業在收車階段亦要盡到告知義務,同時要杜絕使用暴力手段、不能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等。“隻有行業自律並規范化,才能早日走上高速發展的軌道。”(中新經緯APP)

(責編:劉卿、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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