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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抽檢10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家樂福、大潤發等

2020年03月27日07:56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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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3月26日訊 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蜂產品、食鹽、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7類食品14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產品明示標准及質量要求,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0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中國網財經注意到,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合肥市發發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蟹殼黃燒餅(咸香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

此外,合肥廬陽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安徽巧派食品有限公司(安慶)生產的優π手作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

天眼查顯示,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大股東為荷蘭家樂福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樂福),持股60.00%﹔合肥廬陽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為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持股100%,為其全資子公司,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大潤發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潤發),持股92.83%。

據了解,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採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以下為原文: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蜂產品、食鹽、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7類食品14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產品明示標准及質量要求,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0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安慶、阜陽、池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六安、池州、宿州、阜陽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並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合肥市發發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蟹殼黃燒餅(咸香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安徽糧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經銷的、標稱成都市老庄府食品廠生產的糧悅大吃兄麻花,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肥西縣桃花工業園永潤超市雲谷路店經銷的、標稱海城市東四管理區元亨酒廠生產的元亨牛二陳釀白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准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湯愛榮(宿州個體商戶)經銷的、標稱安徽納瓦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安德利特制干紅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准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標稱東至縣友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茉莉花麻餅(糕點),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物問題

(一)合肥廬陽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安徽巧派食品有限公司(安慶)生產的優π手作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六安市葉集區姚李鎮映芳購物廣場經銷的、標稱合肥三福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岩燒芝士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肥東縣世紀華聯超市包敏加盟店經銷的、標稱阜陽市億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1:1吐司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肥東縣世紀華聯超市包敏加盟店經銷的、標稱阜陽市億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王偉(阜陽市個體工商戶)經銷的、標稱阜陽市億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格拉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特此通告。

(責編:歐陽易佳、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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