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網”疫情期間投訴激增 涉虛假發貨、誘騙購買會員

中國網財經3月26日訊(記者 牛荷)疫情期間,幾家第三方投訴平台上有關口罩等醫療用品的投訴量激增,其中,針對醫藥電商平台“1藥網”的投訴較為集中,涉及“銷售三無口罩”、“虛假發貨、不退款”、“誘導消費者購買會員”等多個方面。
據中國網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春節以來,僅聚投訴和黑貓投訴兩家平台上關於“1藥網”的投訴數量就超過了200個。
“1藥網”遭消費者集中投訴“利用口罩虛假宣傳”、“囤積居奇”
中國網財經記者梳理發現,聚投訴平台目前與“1藥網”相關的歷史投訴貼共70余個,其中春節以來近3個月的投訴量就達到67個,佔比90.54%。
投訴內容大多涉及“不發貨也不退款”、“虛假宣傳口罩,不受理退款”、“疫情期間惡意不發貨,囤積居奇”等方面。
消費者李先生2月20日投訴稱,“2020年2月13日,經‘1藥網’廣告推送頁面購買2份酒精(100ml×3瓶)。下單后承諾72小時發貨,至16日未發貨,詢問在線客服,客服回復商家已經在加急安排發貨,讓繼續等待。其后,李先生又分別於2月17日、2月22日、2月23日多次在線詢問發貨情況,客服無應答或溝通無果。截止2月26日,該訂單仍顯示支付成功待發貨,商品仍在銷售。”
該消費者表示,第一,他下單時間很多平台都有消毒酒精銷售,且都能正常發貨,而1藥網包含酒精在內的“套餐”更是一直都有收貨記錄,唯有酒精單品卻遲遲不發貨,因此存在“虛假發布產品,強制捆綁銷售,囤積居奇”的問題﹔第二,在線客服回復不及時或干脆不回復,消費者找不到解決問題的途徑﹔第三,商家來電顯示為安徽號碼,安徽並不存在酒精用品管控現象,商家卻以此為理由搪塞消費者,營造緊張氣氛,以達到其不賣單品隻捆綁銷售的目的﹔第四,該產品直到用戶投訴時仍然在售,且不斷有收貨好評,說明不是商家欺詐就是好評刷單。
在另一家第三方投訴平台黑貓投訴上,與“1藥網”相關的歷史投訴量累計約140個,而今年近3個月的投訴量就達到了132個,佔比97.78%。
投訴內容大多涉及“單方面取消口罩訂單”、“虛假發貨、不退款”、“售出的美佳醫用外科口罩為假貨”、“誘騙消費者購買會員”等。
有消費者3月20日在黑貓投訴發帖稱,“‘1藥網’會員充值系誘導用戶消費而並無商家實際承諾功效。購買‘1藥網’會員后進行消費,未能享受網站所承諾的會員價,並且與客服溝通無果。要求退回會員費用99元。”
3月22日,該消費者補充投訴稱,“藥物首頁標明會員價,而實際必須一次性購買套餐12盒才可享受會員價,且與非會員價僅僅相差1元。會員權益中表明會員費無憂退款,事實是在與商家主動聯系退款后,商家選擇無視買家訴求,未給與任何答復。”
此外,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在黑貓投訴與“1藥網”相關的投訴帖中,有多名消費者提及美佳醫用外科口罩“質量有問題、不是醫用外科口罩”。
其中,有消費者3月10日在黑貓投訴上發帖投訴稱,“在‘1藥網’購買美佳醫用外科口罩和醫用手套(捆綁銷售)。美佳醫用外科口罩隻有一個外包裝盒,無內包裝,無生產批號,無合格証。外包裝盒沒有封口,薄薄的紙盒打開就是口罩,從盒子的縫隙直接能看到裡邊的口罩,這種包裝實在是不敢恭維,懷疑是三無產品。”
此后,該消費者分別於3月10日和3月11日進行補充投訴,稱“試戴了一下,耳戴特別細沒有彈力,鼻夾處鐵絲不貼合,不能讓口罩貼合在臉上,四處漏風。查詢口罩廠家查詢不到相關生產口罩的資質,包裝上也沒有注冊証編號,聯系在線客服1小時不見答復。”
另一名消費者在黑貓投訴上發投訴帖稱,“在‘1藥網’平台購買的美佳醫用外科口罩外包裝破損,裡面的口罩質量差,根本不是醫用外科,無合格証,無塑料包封,口罩四邊封口有沒打孔的,壓條很硬,根本不貼合,根本不是醫用外科口罩。”
記者發現,上述消費者所提供的的美佳醫用外科口罩的包裝盒照片顯示,該口罩的生產企業是海安美佳醫用敷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安美佳公司”),上面標注的生產許可証為“蘇食藥監械生產許20070012號”。
天眼查顯示,海安美佳公司成立於2002年1月14日,注冊資本為880萬元,吳小燕為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執行董事。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紗布、無紡布系列產品以及相應的紡織品加工、銷售﹔經營各類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等。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上搜索海安美佳公司,查詢結果顯示,海安美佳公司有醫療器械注冊號的產品分別為“醫用腹部巾”、“醫用紗布片”、“醫用紗布球”、“醫用脫脂棉紗布”,上述4種產品的生產許可証號均為“蘇食藥監械生產許20070012號”。然而,上述獲生產許可証的產品卻不包括口罩。
記者就上述情況分別致電廣東壹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廣東壹號大藥房”)和海安美佳醫用敷料有限公司。
其中,海安美佳公司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廣東壹號大藥房工作人員表示,對上述投訴情況並不清楚,建議記者撥打上海總部“111集團”的電話。隨后,記者撥打該工作人員所提供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廣東壹號大藥房曾多次因發布違規廣告被處罰
據“1藥網”官網介紹,“1藥網”(原名“壹藥網”)的前身“1號藥網”成立於2010年7月,隸屬於“111集團”,是中國第一批獲得《互聯網藥品交易許可証》的網上藥店。
據“111集團”官網介紹,“111集團”旗下擁有B2C醫藥平台“1藥網”、互聯網醫院“1診”、B2B醫藥平台“1藥城”,2018年9月12日,“111集團”作為中國互聯網醫藥健康行業赴美上市第一股在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NASDAQ)挂牌上市,股票代碼“YI”。
天眼查顯示,“111集團”和“1藥網”所屬公司均為耀方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耀方信息技術(上海)公司”)。耀方信息技術(上海)公司成立於2013年8月12日,注冊資本為25,000萬美元,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計算機軟件的開發、設計、制作,銷售自產產品,網絡技術的開發、設計,自有技術成果的轉讓,並提供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食品流通(食品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等。
牟青為耀方信息技術(上海)公司的法人代表及總經理,YU GANG為其董事長,LIU JUNLING為公司董事,耀網有限公司為其100%控股股東。
記者搜索發現,“1藥網”微信公眾號的賬號主體是廣東壹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廣東壹號大藥房”)。該企業成立於2001年11月1日,注冊資本為800萬元,張揚為其法人代表及經理,LIU JUNLING為公司董事長,廣東壹號藥業有限公司為其100%控股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2017年至2019年期間,廣東壹號大藥房曾因發布違法廣告等違規行為被多次處罰。
其中,2018年6月8日,廣州市越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廣東壹號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廣東壹號大藥房涉嫌有通過其天貓旗艦店發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証的內容的藥品廣告的行為,被廣州市越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罰款12萬元。
2018年8月期間,廣東壹號大藥房因違反廣告管理行為被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連處罰2次。
2019年9月20日,廣東壹號大藥房因違規被廣州市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590元,並處罰款3180元,罰沒金額合計4770元。
此外,1藥網售處方藥不合規的問題也屢遭媒體曝光。
2019年12月,中國網財經記者發現,在1藥網購買處方藥不需要開具處方,直接點擊購買數量,填寫個人信息,便可直接支付買藥,中國網財經記者並完成了處方藥“(迪善)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膠”的實測購買。
另據人民網報道,2019年11月,人民網在對醫藥電商平台進行“處方藥購買實測”時也發現,1藥網部分處方藥無需上傳處方和醫師線上問診,可直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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