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報15批次食品不合格,沃爾瑪有售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6日電 據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官網消息,福建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3期)。公告顯示,本次抽檢共有15批次食品不合格,沃爾瑪銷售食品共有3批次,分別為多寶魚(廣譜抗菌藥超標)、活金鯧魚(廣譜抗生素超標)和活蝦菇(重金屬元素超標)。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9大類食品669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澱粉及澱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合格654批次,不合格15批次。
餐飲食品不合格2批次:
漳浦縣莆仙包子鋪銷售的油條(加工日期為2019年12月18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漳浦縣莆仙包子鋪銷售的白饅頭(加工日期為2019年12月18日),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南安市康美鎮豪利有超市銷售的巴西菇(姬鬆茸)(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1日),總汞(以Hg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糕點不合格3批次:
標稱南昌市閩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1日生產的綠豆派,富馬酸二甲酯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寧德市福永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寧德建發分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經生產企業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為該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標稱南昌市閩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1日生產的果粒多多,富馬酸二甲酯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寧德市福永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寧德建發分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經生產企業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為該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標稱南昌市閩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2日生產的拉絲面包,富馬酸二甲酯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寧德市福永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寧德建發分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經生產企業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為該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官網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9批次:
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南安成功街分店銷售的多寶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0日),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南安成功街分店銷售的活金鯧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0日),呋喃唑酮代謝物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福建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平潭龍翔店銷售的鮮迪竹園雞(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0日),磺胺類(總量)不合格、金剛烷胺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名成騰德檢測服務(福州)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嵩嶼店銷售的來自廈門市湖裡區李普蓋水產店的蝦菇(活)(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6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
晉江市陳埭方美玉百貨店銷售的綠豆芽(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6日),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漳州市薌城區好生活便利店銷售的土鴨蛋(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8日),氟苯尼考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寧德市福萬佳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活明蝦(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23日),土霉素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福州市馬尾區沿山市場世利肉攤銷售的牛肉(檢疫日期為2019年12月25日),克倫特羅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名成騰德檢測服務(福州)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廈門SM分店銷售的活蝦菇(25-35)(購進日期為2020年1月8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於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13期)顯示,
恩諾沙星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於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皮+肉)中最高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症狀。
呋喃唑酮是屬於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曾廣泛應用於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和蛋白質結合相當穩定,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應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水產品中鎘(以Cd計)超標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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