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巢“超時收費”起輿論爭執 焦點不如說是該怎麼收
與其說輿論爭執的是該不該收,不如說是到底怎麼收。
豐巢“超時收費”引發部分小區反彈。日前,杭州東新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發布文件稱,鑒於在未經協商情況下,豐巢將從2020年5月6日開始向快遞櫃使用人收取超時保管費,業委會認為此舉損害了小區業主的利益,在豐巢快遞櫃給出解決方案之前,業委會決定自快遞櫃正式收取超時保管費之日起暫停啟用。
小區業主委員會以暫停啟用的方式來“抗議”豐巢的“超時收費”,這是“市場”對於該收費政策最直接的立場表達。就前期的輿論討論來看,這其實並不讓人意外。當地工作人員表示將介入協商,但對豐巢來說,收費政策需要“協商”的對象,恐怕不只是某個小區內的業主委員會。
嚴格來說,“超時收費”所引發的輿論反彈,不能簡單用消費者反對收費來概括。與其說輿論爭執的是該不該收,不如說是到底怎麼收。
經歷多年的市場經濟洗禮,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都明白“免費往往並不是最好的”,而以收取超時費來倒逼提升智能快件箱的運轉效率,也符合消費者的整體利益。但是,12小時后就算超時,這個時間單位到底是如何測算出來的?它是否公平?這一點,相關企業的確有必要給消費者一個合理解釋。
去年10月開始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明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雖然“保管期限”目前並無硬性規定,但企業在界定這個期限時,既要考慮公司的盈利空間,也不能完全忽視消費者的利益。
消費者更大的擔憂或在於,這般略顯強勢的收費規則一旦確立,很可能帶來不良示范。
一方面,在豐巢並購中郵速遞后,其市場佔有率將超過65%,智能快件箱市場未來或將形成一家獨大的局面,此時不“較真兒”,日后消費者“用腳投票”的空間就更不足了。
另一方面,超時收費如果成為智能快件箱企業的主要利潤來源,未來可能進一步加劇快遞企業和快遞員對於智能快件箱的依賴,從而架空“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征得收件人同意”的規定。
另外,在談論智能快件箱收費合理性時,還不能回避兩大實質問題。
一是,智能快件箱與多數快遞企業的資本方在很大程度上是“同構”的。也就是說,推廣智能快件箱,本質上是快遞企業投遞方式的優化。既然是自我業務的優化,成本就不宜全由消費者埋單。更何況,智能快件箱進駐小區,不管是佔用場地還是耗電,某種程度上,小區業主都支付了隱形成本。
二是,今年3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推動打破鄉村、社區“最后一公裡”通行和投遞障礙,將智能投遞設施等納入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范疇。
既然智能投遞設施將被納入公共基礎設施范疇,其成本到底如何分擔,就勢必得對其“半公共”屬性有所照拂,不能隻考慮企業的盈利需要。
因此,不管是個別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停用“抗議”,還是輿論層面的爭議,相關企業都有必要耐心傾聽。眼下,既有疫情常態化下的非接觸投遞剛需,又有政策利好,正是推廣智能快件箱的好時機,切莫讓粗暴的收費方式,破壞了消費者對智能快件箱的認同度及與此有關的“新基建”的推廣速度。
□羽木(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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