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品抽檢12批次不合格 涉草魚等
2020年06月22日08:05 | 來源:湖南日報

原標題:湖南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2批次不合格
湖南日報6月21日訊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6月18日公布的最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顯示,全省抽檢豆制品、餐飲食品等6大類食品398批次樣品,其中12批次樣品不合格,386批次樣品合格。
不合格食品名單中,長沙市雨花區毓潤日用品商行銷售的黃鴨叫,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長沙市雨花區奇益超市銷售的黃鴨叫、常德市鑫匯豐商貿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銷售的黃鴨叫,檢出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
吉首市陽光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小溪橋店銷售的黃刺骨(魚),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合格。長沙市岳麓區鄰裡優鮮生鮮店銷售的草魚、醴陵市喜洋洋超市仙霞店銷售的豬肝,檢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項目不合格。
長沙市雨花區毓潤日用品商行銷售的三黃雞、長沙河馬市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麻雞,檢出尼卡巴嗪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
蔬菜類不合格產品中,益陽市資陽區旺輝福萬家生活超市銷售的豆角、新田縣佰惠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長豆角,檢出滅蠅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新田縣佰惠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婁底市婁星區三和信購物超市漣濱店銷售的韭菜,檢出腐霉利項目不合格。
據了解,呋喃唑酮、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食用檢出孔雀石綠、滅蠅胺、腐霉利的食品,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株洲、常德、益陽、永州、婁底、湘西州等市州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責編:歐陽易佳、孫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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