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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補貼政策力促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

2020年09月24日08:09 |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中國經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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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調整補貼政策力促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

新能源汽車行業期盼已久的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新政終於落地。近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產業發展現狀,五部委將對燃料電池汽車購置補貼政策,調整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政策,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群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攻關和示范應用給予獎勵。

相比於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具有續航裡程長、動力性能高、燃料加注時間短、環保無污染等優勢,是未來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方向。因此,世界各國均在該領域出台了相應政策,通過國家資金進行激勵、引導。

2009年以來,我國一直採取對消費者給予購置補貼的方式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發展。截至2020年7月,我國累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超過7200輛,建成加氫站約80座。不過,目前,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仍面臨核心技術和關鍵零部件缺失、企業創新能力不強、加氫設施建設難等突出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的利潤大部分在電堆環節,核心技術在國外。如果我國大規模補貼終端市場,將出現“花自己的錢,幫別人開拓市場”的尷尬局面,尤其當國際經貿關系不佳的時候,很容易受制於人。此外,大規模補貼還誘發“騙補”現象。

今年4月,財政部等四部委發布了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明確提出“調整補貼方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此次《通知》是對燃料電池補貼新政的細化落實。

《通知》明確,五部委將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政策調整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群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攻關和示范應用給予獎勵,以形成布局合理、各有側重、協同推進的燃料電池汽車發展新模式。

示范城市群採取地方自願申報、專家評審方式確定。示范期暫定為四年。示范期間,五部委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入圍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標完成情況給予獎勵。

目前,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集群分布特征明顯,華北、華南和華東三大產業集群的產業鏈相對完善,研發資源較為豐富,基礎設施建設也走在前列,有望成為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的推廣示范先行區。

行業專家普遍認為,2020-2025年是燃料電池汽車商業化提升期,將推廣適用於載重量大、長距離的中重卡城際旅游客車和中大型物流車,以及專用車輛。2025-2030年則進入快速發展期,推廣將增加乘用車、長途客運、牽引車等車型,形成燃料電池汽車的全面推廣。

《通知》提出,考慮到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特點及優勢,重點推動燃料電池汽車在中遠途、中重型商用車領域的產業化應用。《通知》還強調,獎勵資金由地方和企業統籌,用於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人才引進及團隊建設,以及新車型、新技術的示范應用等,不得用於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

可以預見,隨著《通知》的實施,整車企業將不再牽頭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的應用落地。今后,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群的牽頭城市將會同其他城市共同編制實施方案,與其他城市簽訂合作協議、明確任務分工,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的示范應用。這將有利於搭建燃料電池汽車的示范應用場景,探索有效的商用運營模式,也有助於進行產業鏈協同,推動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防止地方“一哄而上”鋪攤子,形成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的新格局。

(責編:孫博洋、喬業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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