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嚴把“舌尖”安全關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全是食品藥品消費的最低要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新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進一步織密安全“責任網”,確保“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持續保持穩中向好發展態勢。但不可否認的是,食品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
為何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原因有很多,包括非法利益誘惑、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法制不夠健全、裁判尺度不統一、責任主體認定難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也影響了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食品安全首先要明確責任承擔主體,這樣才能及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別是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往往存在生產經營者之間相互推諉的現象。例如,有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常以賠償責任應由另一方承擔為由主張免責﹔有的公共交通運輸承運人不主動依法保証所提供食品的安全性,反而以食品是免費提供為由要求免責﹔有的經營者則以消費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
食品安全大於天。不論是免費提供還是有償提供,食品安全責任萬不可免。食品企業要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把好原輔料進廠關、生產加工關、食品出廠檢驗關、問題產品處理關,切不可麻痺大意,錯失最佳處置時機。
責任不僅不可免,還應下大力氣加強。在日前北大荒集團(農墾總局)召開的食品安全工作會議上,企業相關負責人簽訂了食品安全責任書。看似只是一張紙,實則重如泰山,是簽下了軍令狀。
“做食品就是做良心。”這是食品生產經營者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話。光說不練假把式。從企業到行業要切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一旦發現問題,必須第一時間處置,積極協商賠償,避免給消費者造成更大損害。說到底,促進食品安全狀況實現根本好轉,讓人民吃得放心,還需全社會各界一起努力,持久地用心用力。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