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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鄂生:金融科技迎发展新阶段 服务实体经济惠民生是目标

2019年07月22日14:32 | 来源:人民网-消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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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发展迎来新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成长的烦恼’。”在近期举办的第四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CF40 常务理事会副主席、北方新金融研究院院长蔡鄂生表示,当前多个国家都在金融科技领域展开积极探索,我国金融科技尚处领先地位。推动金融科技规范发展,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最终惠及民生是其价值所在。

蔡鄂生表示,当今世界,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及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在不同金融业态中运用,金融科技已成为推动传统金融行业转型升级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历经十余年发展,我国的金融科技行业已经覆盖支付、信贷、投资、保险、征信等各项业务,尤其是在移动支付领域,已经领跑全球,成为全球金融交易最活跃、支付最便利、成本最低以及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他认为,随着 5G 商用牌照的正式发放,我国信息技术产业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也给予金融科技更多发展空间。

但蔡鄂生也表示,金融科技的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也带来了新风险和挑战。一方面,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挑战,在战略层面多数传统金融机构缺乏全面的金融科技发展布局,仅是以零散策略予以应对。在改变现有技术和系统、开展新技术的创新运用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缺乏金融科技人才和相应的企业文化。

另一方面,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监管科技水平有待提升。金融监管体系滞后于金融科技发展,监管能力难以匹配金融科技的发展现实。例如,金融服务的底层技术架构已逐步向分布式、去中心化过渡,但是各国监管机构仍习惯在原有的中心化框架下解决问题。

蔡鄂生建议,支持金融科技规范发展,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一是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加强合作。比如,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将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帮助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提升获客能力,为之提供辅助授信、贷后管理等服务,大幅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与普及度。

二是鼓励监管机构提升监管科技水平。监管部门需要建立起与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准则,不断填补监管空白、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例如,确定各类金融科技公司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权限;依据金融科技发展特征,加强行为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供给,支持各类金融服务的底层技术架构以及征信体系的建设,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是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围绕金融科技持续展开国际对话非常重要。企业层面自发形成的国际合作,有助于各国金融科技业务模式的改进;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可以整合各国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支付体系管理、数字货币等领域的监管方法,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厘清金融科技的监管职责范围,有助于各国在把控好相应风险的情况下,实现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

据介绍,此次峰会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金融城(CFCITY)举办,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IDF)和新金融联盟(NFA)提供学术支持。(李彤)

(责编:金正阳(实习生)、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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