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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场监管局: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陈雪柠
2019年08月06日08:21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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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蛋及蛋制品、糕点及面包,蔬菜、水产品等9类食品共68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1批次。

  “菌落总数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也就是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抽检样品中,标称沈阳市尚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金泰恒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金泰蓝旗分公司经营的蒜味肠香辣风味(淀粉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北京味乐甜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麦面包,标称北京维百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小法棍面包,菌落总数也不符合规定。

  在生鲜食品中,平谷区平谷镇新平南路1号东寺渠农副产品市场B区27号北京桃花园鸡蛋经销部经营的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规定。通州区台湖镇台湖村台湖大街临17号北京绿品生活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规定。朝阳区洼里乡林萃西里26号楼地下一层北京悠惠生活惠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淡水鲈鱼,磺胺类不符合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景山区老山西里邮政支局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规定。

  据悉,氧氟沙星为抗菌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克百威则属于高毒农药,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国家对食品动物肌肉中的磺胺类残留限量有明确规定。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责编:刘卿、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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