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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短评:社会共织儿童信息安全保护网

王源
2019年11月24日07:57 | 来源:人民网-消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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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丰富了儿童的童年生活,为他们提供了诸多正向价值,但也充满风险,其中之一就是儿童个人信息被广泛收集和使用。儿童作为特殊社会群体,心智尚不成熟且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无法对个人信息实施有效保护,儿童信息便成不法牟利者眼中的“肥肉”。

有媒体报道,在安徽,曾有大量新生儿住院信息出现在网上,姓名、年龄、诊断病情、入院日期等一览无余;在山东,有人只需花3.2万元就能买到济南市20多万条1-5岁的婴幼儿信息,内容具体到每个家庭门牌号。

儿童网络信息“裸奔”事件的频发,呼和有效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亟需解决的议题。10月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首部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开始施行,为儿童信息安全网络保驾护航。

儿童个人信息属敏感信息,对敏感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访问、修改、加工、处理、删除、共享、转让、披露、管理等,理应适用更加严格的规定。儿童信息网络安全,需要监护人、互联网企业、政府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做到职责明确,分工配合,高效互动。

首先,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不可少,公众意识和关注度提升,对儿童信息安全保护的实际执行和落实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家长及相关人员应及时报案,用法律武器捍卫儿童网络信息安全。

其次,互联网企业在收集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之前,应详细说明其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政策,并直接通知父母其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政策,在收集儿童的个人信息之前获得可验证的父母同意。获得父母同意后方能收集,且应为所收集的数据提供合理适当的安全性,不得以第三方任意形式收集个人信息。

最后,法律上要严格规范互联网平台、公共机构搜集、使用、分享儿童信息的制度,加强对侵犯儿童隐私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这类活动在经济利益上无利可图或得不偿失,斩断以儿童隐私信息作为获取非法营利手段的利益链条。(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责编:刘卿、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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