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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制售假冒伪劣、搭售产品

22省市曝光疫情期违法经营案例:对发“疫情财”露头就打

2020年02月05日14:19 | 来源:人民网-消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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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5日电 (记者李彤 刘卿)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制售假冒伪劣……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省区市连续曝光经营者违法典型案例。人民网消费频道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5日9时,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超过150家药企、商超及个人因违法行为被处罚,其中最高罚单达300万元。被监管部门曝光的案例包括山东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湖南大润发超市、江西万家发超市等。

值得注意的是,除实体商家借疫情进行违法行为外,还存在网上售假、网店哄抬物价行为,例如有通过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冒医用口罩,有商户在美团外卖平台高价销售口罩等情况。

出现哄抬价格、售“三无”产品、捆绑搭售等行为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并发布《哄抬口罩价格典型案件》。疫情期间,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一些药店及商超因哄抬物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处罚。1月23日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对31件价格违法案件立案调查。其中,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大幅度抬高N95口罩价格行为立案调查,拟作出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关键期,各类防护用品供不应求,生产与销售“三无”产品的商家递增。2月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查获多处制假窝点,如鄱阳县田畈街镇碧山村仁康大药房、鄱阳镇姜夔大道、锦绣润达小区、向心大道查获销售“三无”口罩案,现场查扣“三无”口罩8950只、“三无”防护服21件。

还存在部分药店为提高销售额,通过搭售形式变相抬高口罩价格,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其他产品才能再购买口罩。由于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紧缺,不法分子组织生产作坊,将过期产品翻新、再加工,篡改口罩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或销售无包装的假冒伪劣口罩。

除了医疗物资外,监管部门也曝光了涉嫌哄抬蔬菜价格案例,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油麦菜、菠菜等15个品种的蔬菜,在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多次调高销售价格,存在涨价幅度大、品种多以及价格临时调高变动的情况,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

值得注意的是,除实体门店外,网购平台也有线上门店哄抬物价行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商户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口罩。经核查,普陀区曾平便利店以69元/袋购得日本进口PITTA口罩,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以198元/袋的价格发布商品信息。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长沙市天心区湘晨百货超市在美团网上开设网店,销售3M口罩,涉嫌哄抬价格。剔除美团网收取的18%的网络平台服务费,该超市销售上述口罩的利润率为33%。

与此同时,还存在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冒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现象。

监管部门: 对发“疫情财”露头就打 “罚得他们倾家荡产”

对于部分生产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偷工减料、捂货惜售,加剧供求矛盾的行为,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都加强了监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价格稳定。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与此同时,多省市监管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对举报问题线索经核查落实,根据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大投入,加强价格秩序和质量安全监管。”2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要加大监测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曝光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办案件,绝不姑息。

有媒体报道,在2月2日,山东省召开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表示,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购销差价超过35%,即构成哄抬物价行为。对这个时候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罚得他们倾家荡产”。

如何防止口罩价格上涨快,商家哄抬物价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振华认为,首先,第一时间对认定查处违法行为提出指导意见,为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提供依据;二是执法人员全力以赴投入一线,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三是广泛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公开价格承诺;四是加强网络销售防疫用品的价格指导和管控,对有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商家及时处置。

附:疫情期间因违法行为被处罚企业及个人名单

(图表来源:据各省区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汇总)

(责编:刘卿、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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