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直播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刘卿)今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存在涉嫌证照信息公示、虚假宣传、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等问题,并提醒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直播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
北京市消协表示,随着“直播”业态发展,各种直播电商应运而生。今年以来,直播带货模式异常火爆,在为企业复产复工、促进产品销售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暴露出部分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全以及售后没有保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调查报告显示,近九成受访者有直播购物经历,购买商品以服饰、化妆品和食品居多,分别占比36.49% 、36.14%和35.79%,只有11.58%的受访者表示没有直播购物经历;直播带货目前仍以淘宝、天猫和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为主,但社交平台的经营属性日益凸显,选择抖音、快手和微博等社交平台直播购物的受访者越来越多;受访者看好直播带货的便宜价格和展示效果,58.25%受访者更喜欢自己在网上挑选商品;受访者直播购物时最关心质量和价格因素,最担心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结果显示,近半受访者认为平台、主播和商家应共同担责,超六成受访者遇到问题找平台维权,消费者对平台仍抱有较高期待;三成直播带货商家没有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而《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问题;直播带货“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北京市消协建议,在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直播带货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第一,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划分。建议通过立法或制定行业标准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相关平台、商家与主播之间的责任划分,加大对平台、商家和主播等各方主体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在强化平台责任的基础上,对主播加强教育和管理,提升直播带货的准入门槛。
第二,强化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直播平台对直播带货行为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平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完善内部监管措施和自治规则,从加强入驻审核、商品抽检、营销推广、商品评价、违规管理、售后保障、纠纷解决等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审核把关和生态治理,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强化监管责任划分与协同共治。建议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明确各自监管职能划分,又要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同时,监管部门以及平台与平台之间,也应该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平台方面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协助监管部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第四,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评价机制。直播行业以及直播平台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去除侥幸心理,主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和自律行动,鼓励行业内企业互相监督,对不诚信或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自揭“家短”。
第五,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选择直播带货方式购物时,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此外,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