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12项交管新举措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倪弋)公安部22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在推行“异地通办”、推进“简政放权”和深化“网上服务”等3方面,共推出12项交管新措施。新措施自今年11月20日起实施。
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12个省份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等。
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23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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