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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比较试验与行政执法部门质量监督不能划等号

2020年12月28日16:45 | 来源:人民网-消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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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8日电 今日,人民网消费频道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策划《消费洞察》系列访谈栏目,邀请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赵宇、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吴蔚华,针对中消协近期开展的比较试验进行探讨。

赵宇介绍,中消协的比较试验与政府部门的监督抽查有着本质区别。首先,两者主体不同,开展比较试验工作的主体是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而监督抽查工作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其次,目的不同,消费者协会开展比较试验主要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消费信息,指导消费;而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督抽查主要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状况等进行执法监督,目的在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检测的项目、依据的标准、评判的方法和依据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是不一样的。比较试验是用统一的方法,有时候有些产品是还没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吴蔚华说;“比较试验用这种统一的测量方法对同类产品的诸多型号来进行横向的比较和评价,并不对产品是否合格与否做判定,也不会对较差的产品进行处罚。而质量监督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或者技术要求,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和评判,要对产品的合格和不合格进行判定。如果评判为不合格产品,会对该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赵宇表示,消协组织所开展的比较试验是消协组织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用模拟消费的方式,直接到市场上购买样品,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督抽查是批次抽样,抽样在生产或流通环节进行,结果是判定批次合格或不合格。

“消协组织所开展的比较试验旨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不具有强制性,但对有问题的样品可向企业反馈,敦促企业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赵宇说:“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消协组织可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并建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责编:孙博洋、乔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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