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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觀察系列報道之三

警惕“假優惠”陷阱、提防商家促銷套路……“雙11”要做精明消費者

劉卿
2020年11月05日10:05 | 來源:人民網-消費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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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5日電 今年的“雙11”即將進入“下半場”,各大電商平台和商家紛紛加大促銷力度,持續推出優惠促銷活動,消費者熬夜搶購付尾款、直播間蹲點瘋狂下單……在“購物狂歡季”消費火爆的同時,復雜難懂的促銷規則、先升后降“假優惠”、商品質量與售后維權難等問題引發消費者吐槽。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多地消保委發布“雙11”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警惕各種“假優惠”價格陷阱,直播間秒殺須冷靜,“先驗后簽”綠色消費,商家所送贈品有質量問題,也可依法要求索賠。

先升后降“假優惠”,價格陷阱須警惕

紅包活動一直以來是各大電商平台吸引用戶、提升銷量的慣用手段。“全年最低價”“定金抵扣”“紅包補貼”“滿減”“限時搶購”“低價秒殺”等各類優惠活動層出不窮……消費者發現,有時候這些紅包活動看似優惠多多,實際上卻很雞肋。

“一些商家慣用‘先漲價再優惠’套路,看似優惠力度很大,實際與平時售價相當。一些商家用‘虛構原價’、虛標‘劃線價’玩‘假優惠’把戲。”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省消委會聯合發布“雙十一”消費提示,消費者須擦亮眼睛,建議提前關注想購買商品,留意平時銷售價格,並在不同平台、商家之間“貨比三家”,以此甄別商品是否真的降價,避免上了“假優惠”的當。

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布“雙11”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提前做足“功課”,不被各種“假優惠”陷阱誤導。建議消費者不輕信商家作出的“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等宣傳,購買商品前,要貨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場價格,再對商家促銷活動是否有實際優惠進行評估,警惕“明降實漲”等價格陷阱,避免受不實促銷誘惑而沖動消費。

直播帶貨槽點多,秒殺搶購須冷靜

一部手機,一根自拍杆,“買它,買它”……眼下,直播電商是消費領域最大的新熱門。商務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直播電商超1000萬場,活躍主播數超40萬,觀看人次超500億,上架商品數超2000萬。通過網絡直播帶貨購物正成為一種消費新趨勢。

但在直播帶貨“光鮮”的背后,暗藏消費陷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公布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台共收到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0%,其中關於直播帶貨的投訴佔比近六成。中消協表示,消費者反映的“槽點”主要有:直播帶貨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証照信息公示義務﹔部分主播在直播帶貨過程中涉嫌存在宣傳產品功效或使用極限詞等違規宣傳問題﹔產品質量貨不對板,兜售“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商品等﹔直播刷粉絲數據、銷售量刷單造假“殺雛”﹔主播將消費者引至第三方,該平台信用資質不佳或是引誘消費者進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無保障,消費者難享“三包”權利等。

江西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要保持冷靜,選擇有健全保障體系的電商平台觀看直播,同時選擇在信譽度良好、知名度高的直播間下單,按需購買,不攀比奢華,量入為出,規避沖動消費行為。

上海消保委表示,消費者通過直播間鏈接直接下單,選擇可靠的主播非常關鍵,為避免無跡可尋無處維權,消費者選擇購物渠道還要慎重。

廣東省消保委提醒消費者,面對“雙11”電商平台直播購物宣傳轟炸時,要保持清醒和理智,要盡量選擇正規平台且具有專業選品團隊的頭部主播,盡量選擇品質保証且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和商品,同時不要被直播間營造的“超高性價比”“熱賣”“搶購”“秒殺”等氣氛所感染,避免沖動下單,盲目消費。

預售定金不退還,確認需求再下單

今年“雙11”來得早,從10月21日開始,電商平台就拉開了預售序幕。活動期間,商家以“付定金立減”或“定金膨脹”等優惠形式進行促銷,消費者付定金后,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尾款,平台往往會自動關閉訂單,取消交易,而定金卻不退還給消費者。

中消協認為,以支付定金能夠享受優惠的方式吸引消費者提前下單,這種商品預售模式看似優惠,但消費者應了解“定金”與“訂金”的區別,通常情況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費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還﹔如果商家違約,則返還消費者定金的雙倍。

廣東省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參與預售活動時,應仔細閱讀預售規則,下單前務必確認好消費需求,切莫因促銷優惠而沖動支付定金﹔已下單的消費者要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而損失定金。在支付尾款時還應注意尾款金額是否與商家宣傳的優惠價格一致。

售后服務詬病多,“先驗后簽”綠色消費

“雙11”期間商品交易量大,收貨環節非常重要。中消協表示,消費者收到商品時,應行使“先驗后簽”權利,仔細驗貨。尤其是一些貴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確認貨品完好無損並符合雙方的約定后再簽收。遇到快遞商品損毀或者與約定嚴重不符的,消費者有權拒簽。

廣西消保委建議消費者,收貨時先查看商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等與訂單是否一致。同時,提醒消費者贈品同樣應有質量保障,商家所送的贈品也應符合《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定,發現贈品有質量問題,可依法向商家索賠。

此外,購物憑証也是消費者進行維權時最直接最有效的証據。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消費者在“雙十一”購物時,要注意保存促銷活動細則、商品宣傳圖片、商品訂單頁面、與網店的聊天記錄、支付信息、物流記錄等網購商品及交易信息,以便發生糾紛時有利於維權。

上海消保委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保存購物憑証,主動向商家索要發票或收據,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可及時與商家協商處理,也可向網絡交易平台或市消保委、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每逢“雙11”,許多消費者都會買進大量生活用品、食品等囤積在家裡,由於過量囤積用不完或商品過期,往往造成浪費。廣東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樹立綠色消費、環保消費理念。做好消費規劃,盡量在確定有實際消費需求情況下才進行購買,不為價格驅動購買不需要商品,不因囤積商品而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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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博洋、喬業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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