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观察系列报道之三
警惕“假优惠”陷阱、提防商家促销套路……“双11”要做精明消费者
人民网北京11月5日电 今年的“双11”即将进入“下半场”,各大电商平台和商家纷纷加大促销力度,持续推出优惠促销活动,消费者熬夜抢购付尾款、直播间蹲点疯狂下单……在“购物狂欢季”消费火爆的同时,复杂难懂的促销规则、先升后降“假优惠”、商品质量与售后维权难等问题引发消费者吐槽。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多地消保委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各种“假优惠”价格陷阱,直播间秒杀须冷静,“先验后签”绿色消费,商家所送赠品有质量问题,也可依法要求索赔。
先升后降“假优惠”,价格陷阱须警惕
红包活动一直以来是各大电商平台吸引用户、提升销量的惯用手段。“全年最低价”“定金抵扣”“红包补贴”“满减”“限时抢购”“低价秒杀”等各类优惠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发现,有时候这些红包活动看似优惠多多,实际上却很鸡肋。
“一些商家惯用‘先涨价再优惠’套路,看似优惠力度很大,实际与平时售价相当。一些商家用‘虚构原价’、虚标‘划线价’玩‘假优惠’把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消费者须擦亮眼睛,建议提前关注想购买商品,留意平时销售价格,并在不同平台、商家之间“货比三家”,以此甄别商品是否真的降价,避免上了“假优惠”的当。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提前做足“功课”,不被各种“假优惠”陷阱误导。建议消费者不轻信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购买商品前,要货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场价格,再对商家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冲动消费。
直播带货槽点多,秒杀抢购须冷静
一部手机,一根自拍杆,“买它,买它”……眼下,直播电商是消费领域最大的新热门。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直播电商超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40万,观看人次超500亿,上架商品数超2000万。通过网络直播带货购物正成为一种消费新趋势。
但在直播带货“光鲜”的背后,暗藏消费陷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收到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关于直播带货的投诉占比近六成。中消协表示,消费者反映的“槽点”主要有: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江西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要保持冷静,选择有健全保障体系的电商平台观看直播,同时选择在信誉度良好、知名度高的直播间下单,按需购买,不攀比奢华,量入为出,规避冲动消费行为。
上海消保委表示,消费者通过直播间链接直接下单,选择可靠的主播非常关键,为避免无迹可寻无处维权,消费者选择购物渠道还要慎重。
广东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面对“双11”电商平台直播购物宣传轰炸时,要保持清醒和理智,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且具有专业选品团队的头部主播,尽量选择品质保证且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和商品,同时不要被直播间营造的“超高性价比”“热卖”“抢购”“秒杀”等气氛所感染,避免冲动下单,盲目消费。
预售定金不退还,确认需求再下单
今年“双11”来得早,从10月21日开始,电商平台就拉开了预售序幕。活动期间,商家以“付定金立减”或“定金膨胀”等优惠形式进行促销,消费者付定金后,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平台往往会自动关闭订单,取消交易,而定金却不退还给消费者。
中消协认为,以支付定金能够享受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这种商品预售模式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商家违约,则返还消费者定金的双倍。
广东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参与预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预售规则,下单前务必确认好消费需求,切莫因促销优惠而冲动支付定金;已下单的消费者要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而损失定金。在支付尾款时还应注意尾款金额是否与商家宣传的优惠价格一致。
售后服务诟病多,“先验后签”绿色消费
“双11”期间商品交易量大,收货环节非常重要。中消协表示,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应行使“先验后签”权利,仔细验货。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双方的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者与约定严重不符的,消费者有权拒签。
广西消保委建议消费者,收货时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订单是否一致。同时,提醒消费者赠品同样应有质量保障,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此外,购物凭证也是消费者进行维权时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时,要注意保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与网店的聊天记录、支付信息、物流记录等网购商品及交易信息,以便发生纠纷时有利于维权。
上海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市消保委、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每逢“双11”,许多消费者都会买进大量生活用品、食品等囤积在家里,由于过量囤积用不完或商品过期,往往造成浪费。广东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绿色消费、环保消费理念。做好消费规划,尽量在确定有实际消费需求情况下才进行购买,不为价格驱动购买不需要商品,不因囤积商品而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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